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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结果
在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备案后一般要求在30个工作日之内“复制备案编号HTML代码”粘贴到网站底部位置;
“下载备案编号图标”放在备案编号之前。
本文指引网站通过了公安局备案后将公安机关备案编号及图标放入网站底部的操作。

二、功能说明
【版本】暂无版本限制
三、操作教程
1. 查看并获取公安备案号及图标
通过了公安备案后,进入到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点击登录

在【 已备案网站 】中查看并确认网站域名后的【网站详情】。

复制备案号,保留该页面不要停用。
等下需要先再回到页面复制【备案编号HTML代码】。

2. 新增到网站底部
① 进入到电脑网站设计页面,将页面下拉到底部,鼠标移至底部区域选择【编辑底部】,在编辑面板【底部-高级设置】中将“公安部备案号”勾选,然后选择【设置】按钮。

② 将复制的备案号粘贴到【网站公安机关备案号】一栏。

③ 再次回到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选择【点击复制备案编号HTML代码】,在代码弹窗复制蓝色部分内容。

④ 将复制的代码(即蓝色部分内容)粘贴到【备案编码HTML代码】一栏后选择确认。

⑤ 确定后拖动图标调整摆放位置即可。

备案展示建议
公安备案号放到底部,不只是满足展示要求,也关系到合规信息是否完整可见。更稳妥的做法,是在正式上线前一次性把备案号、备案图标和代码都校验好,避免后续再临时补。
- 信息完整:建议同时检查备案号文本、图标和 HTML 代码是否都已正确填写。
- 位置统一:底部展示区建议和 ICP 备案号、版权信息整体协调。
- 点击测试:发布后建议实际点击备案号,确认链接跳转和展示都正常。
- 后续维护:改版底部样式后也应回头检查备案号是否仍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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