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电脑网站
建议先从栏目目录定位同类模块,再根据是否排障需求选择对应文档。
上位页:返回电脑网站栏目目录
同类页:网站底部显示工信部备案号说明(在企业中心备案)、常用模块(文本、图片、按钮)介绍、如何制作网站二维码、如何设置标签模块的高度自适应、如何让网站适应不同的屏幕?
一、功能结果
网站通过了工信部备案后在网站底部新增备案号。

二、功能说明
【版本】无版本限制
三、设置教程
外部备案域名可通过两种方式在网站底部新增备案号信息。
1. 文本模块
进入到网站设计页面,鼠标长按【文本】模块,将模块拖动到网站底部区域。

1.2 双击【文本】模块,输入备案号信息。
请注意悬挂的备案号格式要求如下:
① 广东省:只需主体备案号,如“粤ICP备***号”
② 其他省份: 网站备案号, 务必是域名对应的ICP备**号-1/-2/-3
例如北京网站,对应" 京ICP备***号-1 "

1.3 给备案信息新增超链接地址(HTTPS://beian.miit.gov.cn )。

1.4 调整文字大小和摆放位置后记得右上角选择保存并生效并生效并生效并生效并生效。

操作演示:

2.图文展示模块
2.1 进入到网站设计页面,鼠标长按“图文展示”模块,将模块拖动到网站底部区域。

2.2 在弹出的【图文展示】窗口输入备案信息。
请注意悬挂的备案号格式要求如下:
① 广东省:只需主体备案号,如“粤ICP备***号”
② 其他省份: 网站备案号, 务必是域名对应的ICP备**号-1/-2/-3
例如北京网站,对应" 京ICP备***号-1"

2.3 给备案信息新增超链接地址(HTTPS://beian.miit.gov.cn )。

2.4 确认信息后,将【图文模块】外框隐藏,调整文字大小及位置。

2.5 记得选择右上角完成保存并生效并生效并生效并生效并生效。

操作演示:

外部备案展示建议
在网站底部展示工信部备案号的重点,不只是“把文字写出来”,而是保证格式、链接和展示位置都符合规范。更稳妥的做法,是在底部统一管理备案号,并在改版版权区或页脚样式后再次复查。
- 按省份规则填写:广东与其他省份展示格式不同,务必区分主体号与网站号。
- 链接统一:建议始终指向工信部备案系统,并在发布后实际点击验证。
- 模块选择看维护:文本模块更轻量,图文展示更适合需要额外样式控制的场景。
- 页脚改版复查:底部结构调整后,应立即复查备案号是否仍可见。
继续查看帮助文档与建站服务
如果这篇文档解决了你当前的问题,可以继续回到帮助目录查看同类教程;如果你正在准备企业官网建设、套餐选型或定制开发,也可以继续进入对应服务页了解。